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5-10-17 09:48 文字大小:

鲁科字〔2025〕15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号)《关于进一步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5〕47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组织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以提高高校院所专利转化率为目标,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到2028年,我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率明显提高,全省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累计成交额达到600亿元,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重点任务

1.强化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激励。深入落实《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鲁科字〔2025〕31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高校院所尽快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新模式。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对达成并备案的专利开放许可,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盘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持续推进开展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点专项行动,建立特色专利转化资源库。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力争2028年底前实现高校院所有效发明专利转化率大幅提升。在盘活存量专利的同时,引导高校院所在科研活动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积极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完善专利开放许可服务体系,探索新型许可方式。落实专利公开实施制度,依法强化专利公开实施全过程管理,建立督查和绩效评价机制。(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专利转化金融模式。鼓励以期权、期股方式参与投资,畅通技术产权化、产权股权化、股权交易化的专利产业化路径。发挥“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完善“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融”“鲁科投”等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扩大股权联动、“先投(拨)后股”试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依托有条件的省级中试示范基地、概念验证中心,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开展专利产业化精准对接活动。发挥技术经理人作用,加强高价值专利推广,打造高校院所专利转化高地。(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整合利用。支持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联合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共性技术问题,并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测试、工艺开发等服务,推动专利转化为市场化产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搭建专利供需对接平台。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链接各类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市场,依法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竞价(拍卖)等多元化市场定价交易规则,加快形成创新成果市场化评价和交易生态。结合我省标志性产业链创新需求,定期开展高价值专利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科研团队对接企业和投资机构。(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依托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知识产权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平台,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企业(机构),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人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并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工作中,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的导向,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2025年底前全面取消以专利数量作为评价、评定、评审等唯一限制性条件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建立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协同机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省教育厅推动高校院所对接产业需求开展专利研发,筑牢专利转化源头基础,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规制,推动高校院所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各高校院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政策措施。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带动社会资本向重点产业专利转化投放。对于积极参与专利转化实施项目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安排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经验总结推广,鼓励“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及时宣传特色工作、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山东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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