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4〕80号
各市科技局、教育局:
按照《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2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10家省级大学科技园、8家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进行了2023年度绩效评价。
现将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2),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大学科技园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你们进一步依托高校和区域特色优势,集成科技创新资源,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国内一流大学科技园。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大学科技园,要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制定针对性举措,切实提升大学科技园建设质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大学科技园,要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进行为期一年的重点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将组织评估,评估不达标的将取消省级大学科技园资格。
各大学科技园依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心的核心地位,突出大学科技园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类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升能力,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支撑师生创新创业的“双中心”。
各市科技、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大学和地方政府协同优势,努力推动全省大学科技园持续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高校“双一流”建设,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
1.省级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
2.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