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科技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0-07-28 11:38 文字大小:

鲁科字〔2020〕59号

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省级以上高新区: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要求,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拟于8月23日至29日举行。现就我省做好2020年科技活动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足实际,突出展示科技活动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号召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学技术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以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设在日照市,邀请省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开幕式。各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组织实体展览相关活动,将举办网络科技活动周。请各市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和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三、 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科技活动周氛围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并动员本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馆积极参与活动。请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请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等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择优向科技部推荐报送。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科技人才处)

电话:0531-66777278

电子邮箱:skjtyzc@shandong.cn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电话:0531-51775263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电话:0531-67876220

省科协科普部

电话:0531-82073210

(四)未尽事宜,请参阅《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

附件:

1.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附件下载:

1.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docx

2.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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