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26〕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项目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类别
成果找市场项目指南建议分为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和省外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
二、有关要求
(一)科技成果原则上为近5年内产生或初始成果产生后近5年内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先进性、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需要进行后续开发、熟化、应用,预期转化后将在省内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等。
(二)科技成果须权属明晰无争议,且具有相应权利证书/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常态化征集工作通过省科技云平台“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征集”功能模块开展,建议单位按照要求填报《成果找市场指南建议征集信息表》(附件)。
(四)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建议须以成果输出方单位管理员账号或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科技云平台系统填报、审核并提报至省科技厅;省外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建议须以成果承接方法人账号或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科技云平台系统填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报至省科技厅。
(五)根据省科技厅2026年1月23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创新任务建议常态化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报并入库的成果转化类指南建议无须重复提报。省科技厅将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发布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按程序及时提出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
咨询电话:0531-51751105(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
0531-51751515(省外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
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附件:
成果找市场指南建议征集信息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