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资配处 发布时间: 2026-04-20 12:29 文字大小: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保险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鲁科字〔2024〕42号),为推动科技保险攻坚破局、扩面提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保险(简称“鲁科保”)保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支持方式

保费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于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申报渠道

企业自主选择投保“鲁科保”险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费。保费补贴申报遵循以下程序:

(一)保险合同到期后,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保费补贴申请,合同期内退保的不得申请保费补贴;

(二)保费补贴申请由县(市、区)、设区市科技局逐级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复核;

(三)省科技厅将申报企业资料与承保保险公司进行数据核对,复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补贴支持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鲁科保”险种且保险合同到期的科技型企业。

四、系统申报流程

(一)保费补贴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企业代表登录个人申报账号后(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找到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保险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5:00至4月30日17:00。

(二)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17:00。

四、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二)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申报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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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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