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专项办 发布时间: 2026-03-31 18:00 文字大小:

吕雪峰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山东能源研究院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促进‘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山东省科技厅印发的《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从创新源头到产业化应用的长链条,是涉及多环节、多主体的系统工程。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山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把科技成果从实验室推向生产线、推向市场。然而,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仍存在“科研导向与市场需求脱节”“‌价值判断与权责边界模糊”“资金保障缺口大‌”等卡点,导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容易出现“两张皮”现象。山东省科技厅出台的《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瞄准上述问题,一是聚焦了“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阶段,让成果值得转;二是打破了“各算各账”的壁垒,让输出方和承接方联合转;三是突破了单一资助模式,让经费跟着转化实效走;四是创新了管理评价机制,让项目管得准评得实,将真正催生一批能带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促进成果加快从实验室样品转化为市场产品。

作为一线科技工作者,我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高度重视,希望有关部门、企业、高校院所凝聚合力,共同加快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科研端和产业端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激发各方面创新活力和积极性,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跨越“最后一公里”。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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