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重大专项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8-30 20:40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管理,2024年8月30日,省科技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0年5月26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科字〔2020〕44号)。四年多来,系统布局实施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研活动复杂性持续加速增加,《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充分适应科学研究范式深刻变革的新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的效能,依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对《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3.《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

5.《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23号)

6.《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43号)

7.《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

三、修订过程

修订过程中,围绕“吸收新经验、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调研学习了国家和有关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经验,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的改革举措,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评估。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完善了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定位、组织实施原则和资金来源。

第二章“组织实施”。明确了实施载体和项目类别,提出了有组织科研实施、非共识项目筛选以及“赛马争先”、项目专员“监理制”等改革举措。

第三章“管理职责”。明确了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定位,探索提出“行政+技术”双负责人负责制,并明确责任分工。

第四章“项目指南征集、编制与发布”。明确了项目指南编制征集、编制、发布的流程以及指南要素内容。

第五章“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完善了项目申报资格条件、评审立项流程,并推行“军令状”管理模式。

第六章“项目实施与管理”。明确了合同书签订、年度绩效评价、“里程碑”关键节点检查等内容。

第七章“经费配置与使用”。明确了项目经费补助支持方式,经费拨付进度安排和项目单位经费使用要求等相关内容。

第八章“监督保障”。明确了监督、档案管理、科研诚信、宽容失败等管理要求。

第九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执行期限等。

五、创新点

在“组织实施”部分,提出了有组织科研实施、非共识项目筛选以及“赛马争先”、项目专员“监理制”等改革举措;在“管理职责”部分,探索提出“行政+技术”双负责人负责制,并明确责任分工;在“项目实施与管理”部分,新增了“里程碑”关键节点检查等内容;在“经费配置与使用”部分,增加了“经费拨付进度安排和项目单位经费使用要求等相关内容”。

相关政策:

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