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号,并使用单位账号在网站办事服务栏科技厅栏目下选择申请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事项,并按网站要求提交规定材料。
(一)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申办
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应当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下列材料: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PDF扫描件);
2、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三个月内的环境设施检测报告(PDF扫描件);
3、实验动物笼器具的来源证明(PDF扫描件);
4、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清单及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或委托检测协议的复印件(PDF扫描件);
5、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PDF扫描件);
6、实验动物规章制度及SOP目录(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为电子版材料,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填报许可申请时提交。同时,应准备相应纸质材料一份,在专家验收环节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上报省科学技术厅存档。此外,山东省自贸区内单位申请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山东省自贸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申办
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应当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下列材料: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原件PDF扫描件);
2、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三个月内的环境设施检测报告(PDF扫描件);
3、实验动物笼器具来源证明(PDF扫描件);
4、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清单及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或委托检测的协议复印件(PDF扫描件);
5、设施平面图(PDF扫描件);
6、实验动物规章制度及SOP目录(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为电子版材料,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同时应准备相应纸质材料一份,在专家验收环节结束时由专家评审组交至科学技术厅存档。此外,山东省自贸区内单位申请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山东省自贸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