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 2022-03-09 13:39 文字大小: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省与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协议,推动双方企业技术创新合作,经与以色列创新署协商,拟于2022年3月9日起联合征集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合作双方在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和技术引进、转移、应用等项目,具有明确商业前景、良好社会效益,能为双方产业发展实现共赢。

(二)基本条件

1.至少联合1家以色列企业进行申报。

2.申报双方均须以企业为牵头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牵头企业应具有项目所需技术、资金及实现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3.申报单位应为在山东注册(2021年1月31日前)、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且能为项目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4.项目研究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及面向全球市场实现产业化,或引进以色列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项目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有助于推动我省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创新链整体提升。

5.项目合作基础扎实,技术路线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并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未签署相应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参与单位。

6.合作双方应预先约定各参与单位在项目中的任务分工,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7.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需保证项目自筹经费,按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配套资金。

8.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二、组织流程及要求

本年度项目征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试点类联合研发项目”,即以色列公司最新技术创新成果在山东进行转移转化。第一批项目征集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4月30日;第二批为“产业研发合作计划项目”,即双方合作研发项目。第二批项目征集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5月30日。申报单位应在相应时间内,用中英文填写《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表》及合作意向书或谅解备忘录必须有山东和以色列双方合作伙伴的签名、盖章,并包含详细的知识产权计划。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表》及相应附件的电子版(PDF版、WORD版)报送至所属地市科技局,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地市科技局在严格审核后填写《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省科技厅(guoxiaohongc@shandong.cn)进行筛选评估。经省科技厅与以色列创新署会商确定共同支持的项目。

以色列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以色列创新署相关通知要求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资助

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创新署将依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建议。最终,由双方根据申报要求共同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资助金额均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

双方组织实施机构分别告知项目评审结果及支持经费额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获批后、经费下达前,双方组织实施机构将通知双方项目负责人完成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程序。

四、联系方式

(一)山东方面

郭晓红  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51751558(申报材料受理)

邮箱:guoxiaohong@shandong.cn

赵青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电话:0531—51751126(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

(二)以色列方面

Ifat Oz—Sinai  以色列创新署国际合作部

电话:+972 3 5118166

邮箱:APAC@innovationisrael.org.il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1.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docx

2.2022年度山东—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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