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公布省科技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电话:0531-51751026,传真:0531-51751112;邮箱:skjtbgs@shandong.cn)。

一、概述

2016年,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厅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载体建设、创新政策解读等系列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功能,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厅领导亲自抓,全面布置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处室、单位目标责任,督导完成工作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保持强势推进力度,全厅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厅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限要求等。不断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合理编制项目指南并公开发布,制定《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50号文件完善财政科研项目政策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完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形成科研项目评审、立项、验收、监督检查等全过程信息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强创新政策解读和宣传,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今年,省科技厅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深化科技体制及其相关体制改革。围绕落实改革意见精神,编制完成《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制定出台《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12个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政策体系。系列政策发布后,省科技厅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改革意见、科技规划等重要创新政策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全年共举办或参加4次新闻发布会,中央和省主流媒体进行了系统、广泛、多层次的政策宣传报道,先后有50多家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20多家报纸,100多家知名门户网站对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工作宣传报道。

二是加强政策宣讲,针对人才倾斜支持、企业普惠性支持等政策,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全省17市举行了20余场专题政策解读报告会,面向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开展政策巡回宣讲解读活动,培训人数近万余人,参加企业近3000余家。同时,我厅门户网站专栏,以新闻报道、转载等形式对政策主要内容、政策要点等进行深度解读。

三是组织全省科技系统学习讨论,推动各地加快配套政策制定和宣传落实工作,营造了全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良好政策舆论氛围。

(二)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

省科技厅顺应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新形势,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交流新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利用政务微博和微信,及时、准确向全社会公布国家和省重大政策、科技活动等社会关切的内容,密切关注公众对科技工作舆论,及时掌握舆论动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16年,我厅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2条,微信发布信息216次,信息发布量约1200余条。进一步强化厅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完善厅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公众问答”栏目,畅通群众诉求通道,提高对群众来信回复效率,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参与省政府“阳光政务热线”,厅领导及相关人员先后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接受公众咨询,解答全省科技成果推广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等方面问题。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报道重大科技政策、活动等重要科技信息,为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16年以来,在央视“新闻联播”、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等栏目,累计播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立”、“上半年山东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较快增长”等科技专题新闻报道20多期,在《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大众日报》等报刊刊载科技新闻和专题报道400多条。同时,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编印科技简报等刊物向省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对口联系单位报送,增强社会各界对科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6年,省科技厅共编发各类简报30多份。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重点优化厅网站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开栏目框架结构,完善布局,细化公开内容分类,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查询到所需信息,有力地提升信息服务效能。2016年以来,网站公开科技信息数量达到1300条以上。进一步推进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在整合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等基础上,运用云技术、大数据先进技术,优化科技服务信息功能,增强向全社会提高科技服务信息能力。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事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信息公开,在山东政府服务网和厅网站加强对行政许可类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在厅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科技政策、科研项目指南等方面内容,第一时间向广大科技人员发布,推动全社会开展科技创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报告及审核制度, 2016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内容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公开形式和渠道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强化信息公开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全厅信息公开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全厅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云平台建设,实现科技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充分共享。加强厅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技术保障,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巩固与山东卫视等媒体的战略合作,继续通过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对我省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和报道,同时指导各市科技局深入县、市、区以及企业进行宣讲培训,真正实现科技创新政策对创新主体的全覆盖。

四是加强信息队伍建设。积极采取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全厅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