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公布省科技厅 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5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607 号,邮编:250101,电话:0531-51751026,传真:0531-51751112;邮箱:skjtbgs@shandong.cn)。
一、概述
2015 年,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厅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渠道、丰富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日益提高。担任组长的分管厅领导,加强对重点公开工作督导,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指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阶段任务安排做好协调各处室、单位工作,保障各项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正式公文审签单中设置“公开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选项,根据确定的公开属性,严格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所有公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各处室、单位及时提供应该公开的信息,经负责人审签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发布。根据国家和省里最新要求和厅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全国开展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省里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要求更严格的新形势下,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省科技厅网站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站信息公开责任、网站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5 年我厅围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在科技合作、成果转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出台的同时,组织电视媒体、纸面媒体等对各项政策进行深入宣传与解读,在此基础上,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多种解读方式,进一步增进社会对科技政策的理解,让政策红利更好普惠大众。
在做好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发布、解读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科技舆情,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科技部门良好形象。委托专业舆情机构进行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处置、回应机制,确保有效应对突发性舆情事件;在厅网站增设公众问答、互动访谈等便民服务栏目,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通道;提高对“意见箱”群众来信回复效率,按照“当日事、当日结”的原则进行办理,及时解疑释惑。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省编办等部门,认真梳理、审核、填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事项,做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厅网站和省机构编制网公开。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等内容,以及事项的审批结果,都及时在厅网站和省政府网站公开。
(二)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在厅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加大科技项目管理公开。针对全省重大关键和发展瓶颈的科技问题编制并向社会发布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立项过程的公开,明确项目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和项目拟立项等环节,通过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示,实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项目结题验收信息公开,加大逾期项目清理力度,并定期公开清理结果,保证科技计划项目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四) 加强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公开力度。2015 年,重点加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在制定科技计划指南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创新需求和项目建议,扩大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广泛征求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战略专家的意见建议,让科技计划指南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社会需求;在科技计划执行过程中,落实科技报告制度,将科技项目验收时提交的科技报告按照规定实时向广大科技人员公开,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有科研违规行为的单位和科研人员进行公开通报。
(五)加强科技工作突破性进展公开。2015 年,省科技厅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部门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黄三角农高区获国务院批复,青岛国家海洋实验室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省科技厅及时将这些重要科技工作信息通过电视、纸面和网络媒体进行公开,团结力量,凝聚共识,共同推动了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一)利用厅网站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挥厅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科技要闻、省内外科技动态、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政策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科技信息。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重点优化厅网站信息公开功能,根据省政府最新信息公开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合理布局信息公开栏目结构,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所需信息,增设“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专项资金信息”等栏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能力显著提升。2015 年以来,我厅及直属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量达到 1500 条以上。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启动建设科技云服务平台,集成厅系统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重点实验室信息网、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等 30 余个网站和g报信息等业务,借助最先进的云技术、大数据先进技术,健全科技服务信息化管理,面向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服务信息。
(三)加强多渠道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科技工作报道,不断扩大科技信息覆盖面,提高科技工作知晓度,2015 年以来,在央视“新闻联播”、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等栏目,累计播出“重点实验室助力源头创新”“山东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获批”等科技专题新闻报道 30 多期。在《科技日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刊载科技新闻和专题报道 500 多条。结合重要科技工作编印专报向科技部、省人大、政协报告,围绕科技厅工作和国内外前沿科技等,印发科技简报和科技创新动态等刊物,向全省科技管理部门以及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等对口联系部门发送,加强社会各界对科技工作了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 年,我厅收到 7 件信息公开申请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对我厅答复表示满意。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 年,涉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2 起,办理结果为:维持 2 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报告及审核制度, 2015 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我厅积极推进、协调、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建成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济南)中心,面向全省开展信息服务,新增 4 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形成了以城市、园区、单位和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网络,为专利审批、专利咨询和专利代理等的信息公开提供保障,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快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发展,向全省科技部门、科技人员、企业开展平台业务培训,提升平台在汇集优秀科技成果、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方面的能力,全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全年全省登记技术合同 2.03 万项,成交金额 326.6 亿元,同比增长21.2%。省科技情报院以山东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为依托,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查新、决策研究、企业咨询和市场调研等多项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借助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最新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量子通信、卫星通信、通信测试、物联网与嵌入式系统等技术研究领域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厅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与兄弟先进单位相比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还仍存在不足。对此,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着力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厅政务公开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绩效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全厅信息公开考评工作,对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进行信息公开考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着重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科技项目、科研资金和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科技计划指南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立项结果、考核结果、项目结题等关键节点的信息,实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公示,增加政府行政行为透明度,通过公众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和科学化管理。
(三)着力优化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查询等功能,强化与公众互动交流,畅通群众诉求申请渠道,提高网上办事效率;加快科技云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科技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开放共享,使科技业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着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大众日报、科技日报、山东卫视等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定期提供、发布省科技厅政府信息,进一步巩固宣传阵地;继续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全省各市科技部门的信息沟通。
山东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