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实施经验,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培优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并充分征求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各市科技局及相关企业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评估,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22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及项目定位、实施方式、资金来源。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明确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和合作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行政、技术双负责人责任分工。
第三章“支持重点与条件”。明确通过项目实施,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支持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强化核心技术支撑、提升专业服务能级等;确定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第四章“组织实施与管理”。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流程,明确项目实施期限、过程管理及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等要求。
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须对省级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监督、档案管理、科研诚信等管理要求。
第七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解释权、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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