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 2026-02-13 16:42 文字大小:

鲁科便函〔202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等4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6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二批)

附件下载:

2026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二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