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牵头制定印发了《山东省高新区和高等院校联动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起草了《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工信部相关政策要求,重点参考我省现有政策文件的有关内容,确保与上级部署同频,与省内政策衔接。同时,充分借鉴江苏省“双高协同”发展实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发展实际与高新区建设特点,设计了具有山东特色的联动发展路径。《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厅内相关处室、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的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分析,对于合理且可行的建议积极采纳。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总体思路。以我省高新区为主战场,以高等院校为创新源,构建“决策共商、项目共研、人才共用、利益共享”的联动机制。
二是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实现全省每家高新区至少与1所高校结对,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到2028年底,推动“区校”联动全面走深走实。
三是重点任务。根据我省高新区与高校联动发展实际,提出“推进产业协同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焕发人才创新活力”五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活力充分激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四是支持措施。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创新与产业发展一线,聚焦“构建多维度创新载体、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动力、强化科技资金服务、完善多元成果转化机制”四个方面推出19条支持措施。
五是组织实施。实行“备案制”管理,建立“区校”联动工作机制,由省科技厅牵头抓总,会同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相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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