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资配处 发布时间: 2025-09-19 14:35 文字大小:

近日,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2025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新形势发展需求,在资金概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与调剂、多渠道资金支持方式、结余资金管理、规范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更加详细的措施和规定。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对原《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进行了修订,多次征求有关处室、各市科技局、省财政厅,以及企业、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与新修订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相协调配套,形成《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36条,主要包括:

(一)总则。明确办法制定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资金来源、支持重点和职责分工,提出资金管理要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层管理、权责对等、遵循规律、讲求绩效的原则。

(二)支持方式与支出范围。明确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主要采取财政科研资助、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细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

(三)预算编制与审批。明确预算编制、间接费用额度与支出、预算评审、任务约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预算执行与调剂。包括预算执行程序、预算执行要求、财务助理、核算管理、经费公开、结算方式、负面清单、预算调剂、预算调整、采购事项、执行报告、包干制执行、撤销终止等。

(五)综合绩效评价。明确项目实施期满后的决算审计、验收评价和结余资金管理。

(六)监督管理。包括资金监管方式、主管部门责任、项目主体责任和追责机制等。

(七)附则。

相关政策:

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