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 2025-09-12 09:00 文字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以下简称“山东研究院”)是中国工程院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端工程科技智库,主要任务是发挥院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咨询意见和决策支持。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类。支持经费分别为不低于100万元、50~100万元、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战略研究力量强的高校、院所、企业等。具备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和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完备。

(二)项目申请人原则应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有足够精力投入研究工作,是项目实际负责人。

(三)重大、重点项目可下设课题,重大项目课题数量5个以内,重点项目课题数量3个以内,一般项目不设课题。下设课题应由院士或知名专家承担。其中课题负责人非院士的,课题依托单位须为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并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规定》。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五)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按时间要求发送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二)山东研究院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漏洞错误情况严重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下一流程。

(三)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电子邮件报送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

(二)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

电话:0532-89016447,89016448

邮箱:sdyjy@shandong.cn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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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docx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2025).docx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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