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设置原创探索、目标导向2类,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3年。
(一)原创探索类。聚焦未来产业中的前沿和未知领域,2025年支持围绕超导、新型催化、基因编辑、量子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可见光通信、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太赫兹、氢能自选主题开展创新研究,培育有望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基础研究成果。对不属于以上研究方向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
(二)目标导向类。聚焦山东省未来产业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工作台-办事大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发布。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自然基金项目(含其他批次项目类型)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需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且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退休年龄(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
4.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5.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6.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7.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8.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9.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三)依托单位要求
1.已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可组织申报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可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已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查询路径: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办事大厅—服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信息查询)
2.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其他申报要求
1.目标导向类项目以指南所列项目为单元进行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列出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项目名称根据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为项目名称。
2.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3.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鼓励青年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工作台-办事大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时间安排。系统填报从2025年7月18日(周五)10:00开始,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周四)17:00。请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四)报送材料。请依托单位于2025年8月1日(周五)前,按照附件格式将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dnsf@shandong.cn。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38、0531-51751109
附件:
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
附件下载:
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