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重点研发计划是省级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省科技厅充分借鉴国家部委和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对原《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进行了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管理办法》。
二、总体考虑
《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集成改革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借鉴国家部委以及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对近年来我厅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的实践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形成制度化安排。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指南编制、项目评审、重大事项上报、过程事项调整等项目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强化项目年度绩效评价、中期检查等结果的应用。细化验收评价等次,明确评价标准,注重标志性重大创新成果产出,严把项目验收关。
四是营造良好生态。强化项目成果管理,建立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项目监督评估力度,实行结果分类应用,着力营造奖惩分明、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45条,主要包括:
(一)总则。阐述了重点研发计划的定义,明确了计划组成、组织方式、实施原则等内容。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本章为新增内容,细化了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明确了项目通知(指南)形成机制,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评审专家和评审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明确了项目合同书签订、项目统筹协调和资金管理、年度绩效评价、中期检查、重大事项上报、项目调整、项目撤销或终止等内容。
(五)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明确项目验收评价实行验收考核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分类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等级调整为四级,并细化了各级评价标准和分别对应的验收结论。新增了项目保密制度相关内容。
(六)成果管理与评价应用。本章为新增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成果的管理要求,明确了项目撤销、终止、未通过验收等情形的处理措施。
(七)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督评估结果运用,建立创新激励、容错免责、责任追究机制。
(八)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执行要求、政策解读、实施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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