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 2025-12-16 13:55 文字大小:

鲁科便函〔2025〕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规范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行为,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开展2025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省范围内2024年12月31日前获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二、工作安排

(一)年检申报。各有关单位于12月22日24:00前,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副本(纸质原件)送(寄)至省实验动物中心(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邮编:250118),将2025年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运行报告、实验动物和实验动物饲料质量合格证明、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逾期不予受理(以系统提交时间节点为准)。

(二)结果处理。根据材料审核、整改复检等情况,省科技厅研究确定年检结果并公布。对于年检合格的单位,在其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标识并返还各单位;对于未按时完成年检申报及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依规注销其许可证。

三、材料要求

1. 2025年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运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包括设施环境参数、实验动物质量、生物安全防控等内容。

②实验动物资源情况:包括生产/使用实验动物的主要品种(系)、数量及进出口实验动物的品种(系)、数量等统计数据。

③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实验动物设施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修订情况。

④人员培训及人员调整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参加实验动物业务培训的情况。

⑤设施设备情况:包括设施、设备性能状态,设施废气、废水排放质量控制情况。

⑥实验动物保障情况:包括实验动物笼器具、饲料、饮水、福利用品等使用及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置情况。

2.年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运行报告、实验动物和实验动物饲料质量合格证明、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明分别扫描整理成独立的PDF文件,以“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命名(例SYXK(鲁)20210020+XXX公司+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明.pdf)上传至省政务服务网。

3. 若同一单位有多张许可证,务必按许可证编号分别提交年检材料。

四、联系人

省实验动物中心 郭中坤 0531-59567506,15066151961

省科技厅基础处  李安琪 0531-51751139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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