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以下简称《办法》),省科技厅按照《办法》要求,不断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对我省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为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提供重要后备力量。通过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未来发展新赛道,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提高。我们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本《办法》共涉及省重点实验室306家,主管部门为十六市科技局和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以及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等,实施时间自2018年6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二)评估方式和过程
此次评估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不同方式向省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和省重点实验室征求意见,收集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通过政策实施以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形成定性结论。
(三)评估目的
本《办法》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拟对《办法》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并修订后,延续实施。
二、评估内容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合法性评价。一是《办法》制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部分地市科技局和省重点实验室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初稿,后又征求了我厅部分处室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办法最终稿,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二是内容合法,文件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内容无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四是按照规定提请科技厅法规处做了合法性审查。
2、合理性评价。《办法》明确了出台的政策依据、概念含义,各部门职责分工、省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与认定程序、运行管理、考核评价等,规范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程序。
3、可操作性评价。《办法》共有六章三十条,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等,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程序更加合理,绩效评价更加严格严谨,可操作性强。
(二)文件实施情况和效果
自《办法》实施以来,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论证、批复、运行管理程序更加合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更加健康有序。截至目前,我省共批准建设省重点实验室306家,省重点实验室基本都能够按照《办法》要求更加有序开展工作,《办法》的实施有效推动了省重点实验室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运行,省重点实验室在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基础支撑作用。
一是平台布局成效显著,涵盖多个重要领域。目前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的重组工作。该批完成重组的省重点实验室共139家,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分别为50家、55家、34家;基础研究类、产业技术研究类、前沿技术研究类分别为16家、61家、62家;企业参与的137家,占比98.6%,更加聚焦标志性产业链、聚焦未来产业发展、强化“四链”融合发展。
二是科研成果丰硕,创新实力显著增强。自《办法》实施以来,省重点实验室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省重点实验室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逐年增加,科研成果质量显著提升,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和国际影响力均有所增强。省重点实验室覆盖了我省的多个优势学科和新兴领域,包括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为我省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在关键技术研发方面,省重点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在工业母机与碳纤维技术、植物基因编辑、海洋油气开发关键装备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这些成果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甚至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提升了我省相关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办法》鼓励省重点实验室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近年来,省重点实验室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我省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办法》的实施,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不断完善,培育了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平台体系。在《办法》的引导下,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省重点实验室脱颖而出,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六是科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办法》的实施激发了我省科技创新活力,营造了浓厚的创新氛围。省重点实验室成为吸引和培养高端科技人才的重要平台,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省重点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协同创新机制,有助于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办法》实施后,省重点实验室在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省重点实验室各主管部门在政策支持方面亟需完善,在资金支持、人才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部分省重点实验室在资源整合方面存在不足,省重点实验室成员单位间协同创新作用不明显,发展动力有待加强。三是省重点实验室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不足,科研成果转化渠道不够畅通,亟需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办法》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且实施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极大激发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积极性,达到了《办法》制定的预期目的。
(二)相关建议。针对《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引导督促主管部门和省重点实验室加强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推动《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建议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进一步理顺省重点实验室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符合当前新形势的政策文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