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等12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工作专班,在深入学习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和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意见,以及听取包括院士在内的高水平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文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举措三部分。
(一)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新建成高能级创新平台100家,新增高层次人才200人;取得重大原创性标志成果200项左右,制定新材料领域国家标准30项左右;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0家左右,形成10个以上新材料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细分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创新策源能力大幅提升,新材料产业加快迈向价值链高端,加快打造一流的新材料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创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包括基础材料、战略材料、前沿材料3部分,立足山东产业特色优势、着眼产业未来发展,共涉及13个细分领域。一是实施产业发展优势基础材料筑基行动,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人工晶体、先进陶瓷、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二是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战略材料攻坚行动,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高端化工材料、医用材料、新型轻工材料、高端装备关键材料。三是实施未来产业发展前沿材料布局行动,重点发展低维材料、超导材料、仿生及超材料。
(三)重点举措。从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策源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与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培育高质量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4个层次,在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打造高水平创新人才高地、强化高水平科技供给、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重大场景应用、发挥园区载体作用、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强组织保障等9个方面强化政策保障,确保行动计划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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