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11-01 13:47 文字大小: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装置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促进科研资源共享,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活动,了解创新券的供给方、使用方对政策的期望,以及政策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分为总则、组织管理、支持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使用与兑付、监督管理等方面,共24条。执行期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三)评估过程

前期,我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创新券工作推进会议、大型科研仪器、中试装置开放共享工作调研座谈会等,向16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创新券政策及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期望和建议;赴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航空学院等单位,实地调研政策实施情况及听取相关建议,了解创新券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激励措施实施情况。同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综合评估论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共享相关决策部署,自2015年开始,我省出台《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鲁科字〔2015〕80号),办法分别于2018、2019、2022年进行了修订。创新券主要用于对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科技研发服务与检测检测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

(二)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我省自2015年起建立全省大仪协作共用网,并通过创新券对使用共享大仪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发生额给予40%-60%的补助,对开展共享服务表现突出的大仪供给方给予奖励补助。截至2024年10月,大仪协作共用网集聚10万元以上仪器19435台(套),设备原值149.47亿元,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其中,30万以上仪器10798台(套)。入网会员单位39913家,其中中小微企业37216家,仪器供给方2361家。

2015-2023年,大仪协作共用网已累计为648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合同额3.49亿元;兑付创新券补助资金1.58亿元,为161家大仪供给方发放奖励经费2079.56万元。近5年,获得创新券补助的中小微企业有74%通过了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285家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1-9月,全省创新券使用企业家数、使用张数、预约金额、补助金额较2023年同期实现“四增长”,在使用区域上实现全省各地市全覆盖。为全省15市(不含青岛)727家中小微企业兑现创新券4753张,同比增长3.86%、34.53%;中小微企业使用科研仪器预约金额3113.5566万元,同比增长15.26%;补助金额为1430.6488万元,同比增长14.98%。

(三)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文件制定过程中,省科技厅召开由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院所、中试基地、中小微企业等9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通过省科技厅官方网站面向全社会征求了意见。同时,征求了省财政厅及各市科技局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反馈意见,对《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累计收到意见建议3份,建议4条,最终采纳吸收2条建议,未采纳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同意。

(四)存在的问题

(1)创新券政策实施以来,因一直没有创业(创客)申请记录,支持对象为创业(创客)团队没有实际意义;

(2)《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除使用省内科技资源外,还可使用黄河流域科技创新联盟资源,因黄河联盟集聚资源较少,难以满足省内中小微企业使用需求;

(3)《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微企业先支付全部费用,再申请创新券补助,不能有效缓解企业研发资金需求,体验感较差;

(4)《管理办法》规定,创新券每月兑现一次,兑付周期较长,企业的研发资金不能有效流动。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

经过综合研判和分析论证,建议修定《管理办法》。

(二)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优化支持对象范围,删除创业(创客)团队;二是扩大新券使用范围,从黄河流域扩大为全国;三是进行流程再造,创新券以优惠券形式嵌入,兑现方式修改为直接抵扣、全额支付事后补助两种方式;四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创新券兑现周期,兑现频率修改为每月两次。

至目前,全省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以及科研工作者对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装置的共享共用关注度高,亟需依照最新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装置的共用共享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建议尽快印发实施《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在后期落实过程中积极关切各方利益诉求,并对随着形势变化发生新情况及时研判,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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