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全力迈向高质量发展,对作为创新发展策源地的高新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省科技厅印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进一步在高新区集聚创新资源,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根据《措施》,我省将指导高新区重新核定主导产业,开展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经济基础条件好、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县域,布局建设一批省高新区,年内新建省高新区5家以上;支持全省高新区根据发展需求进行调区扩区,积极支持高新区开展跨区域产业合作。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高新区已成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以占全省1.2%的土地面积创造了13%左右的地区生产总值,集聚了全省超过五分之一的高新技术企业,贡献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有效发明专利,建设了全省60%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全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措施》强调,要向高新区集聚创新平台及项目资源,优先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优先支持高新区内创新主体申报省重大科技项目。同时,将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企业深度合作情况纳入省级以上产业类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类平台绩效评价指标,每家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应与3家以上建设单位之外的高新区内企业结对,协助解决产业技术问题。
高新区的“高”和“新”,必须落实到产业发展上。《措施》提出,将指导高新区重新核定主导产业,并对高新区规划建设进行了谋划布局。高新区要着力塑造产业特色优势。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布局,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对高新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支持。支持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领域高新技术,支持高新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措施》要求,建立省、市、高新区重点项目服务联动机制,对新落户高新区技术含量高、符合我省“十强”产业要求的重点项目和年内计划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纳入“高新区重大项目支持台账”,省、市、高新区优先提供平台、项目、人才、金融支持。
抓好科技人才招引,对在高新区新上项目实际投资过10亿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争取全省高新区尽快建成人才引领型高新区。支持高新区科教融合发展,力争两年内全省高新区全部建成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加大对高新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力争今年在国家高新区实现科技支行全覆盖。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全省高新区共(联)建山东科技大市场高新区服务网络。
《措施》还提出,将推动实现高新区一体化管理,建立高新区成果转化与“双招双引”资源库,实现资源在全省高新区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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