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08 18:07 文字大小:

高琰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全省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高水平技术经纪人培养及高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用场景、评先选优、发展空间、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中第六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支撑体系”部分,符合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际,为我省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推动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一、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发展。

通过加快高水平技术经纪人培养,实施技术经纪人培养专项计划,强化特色化、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建设技术转移学院,能促进开展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教育。

二、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供给结构。

通过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岗位设置、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应用场景等措施,实现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全流程赋能,充分调动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各类技术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与资本市场联动发展,以人才的高质量发展带动技术转移转化生态的进一步优化。

三、完善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的服务。

通过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在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培训教育、法律保护等方面提供服务,营造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相关政策: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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