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省科技厅制定印发《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并对各市进行了评价。拟推荐青岛市、烟台市、淄博市、滨州市、聊城市作为2022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电话:0531-51751133,传真:0531-51751135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