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3〕12号
各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社会研发投入的目标要求,更好服务于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将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是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状况的定量测定,是实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评价政策和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从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共同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研发水平,为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扎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二、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将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经办人员专门抓。要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对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定期会商,及时解决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加强对各县(市、区)企业研发投入的工作指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企,不留死角,确保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应报尽报。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尽快摸清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企业数据填报进度,积极走访研发费用零统计企业,点对点指导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挖掘潜力、提升总量。通过举办培训会、一对一服务、印发指导手册、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指导企业按照研发投入统计要求规范制作研发项目立项书,加强原始凭证收集整理,建立健全研发投入辅助账或研发会计科目。指导企业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归集研发项目,进一步理顺数据报表间逻辑关系,厘清研发项目名称、研发经费、研发人员、研发机构、研发场所、仪器设备之间的关联性,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三)加大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惠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打造研发投入主力军。支持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仪器设备、有研发项目、有投入、有制度”的标准,以企业自建、多企联建、产研共建的方式,建立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对于基础扎实、运行规范、绩效显著的企业研发机构,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企业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在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技术创新项目,按期上报调度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通过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加强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二)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市科技、工信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备案研发项目、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通过对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指导企业规范研发活动,针对监测中发现的企业短板问题,主动跟进服务,建立研发投入统计长效机制。
联系人:省科技厅 张振宁 0531-5175107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杨肖方 0531-51782609
附件:
1.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2.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研发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 R&D投入统计小课堂第六讲: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一图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