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行政执法公示 >事后公开 >执法结果 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基础处 发布时间: 2023-12-15 19:4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鲁科便函〔2023〕3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附件: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七批)附件下载: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七批).doc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