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筹建山东省零磁医学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 2022-04-28 15:02 文字大小:

山东大学:

根据《山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鲁科字〔2020〕110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鲁科字〔2020〕113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研究同意,批准依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筹建山东省零磁医学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质量,请组织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填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PDF格式)。

省重点实验室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零磁基础医学、人体功能信息学、基于极弱磁人体功能成像的重大疾病诊疗等科学前沿问题,精准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团队创新水平;要持之以恒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零磁医学研究和临床应用,带动我国、我省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理事会(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等管理架构,有效集成各类资源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人、财、物支持力度,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省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3年,筹建期间可以“山东省零磁医学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筹建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正式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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