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之外、政策之内“皆可为” 山东将发布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负面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30 文字大小:

4月14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庆国表示,山东近期将发布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负面清单”。

孙庆国介绍,配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山东省已经同步形成了《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新型研发机构财政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项目承担单位制度制定修订清单》。这“三张清单”,近期将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执行,为政策落实提供有力的配套支撑,保障改革快速落实落地。其中,针对有政策“不敢改”的问题,建立了财政科研项目、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两张负面清单,清晰划出“红线”“底线”,清单之外、政策之内“皆可为”,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能够“心中有数”“行有所戒”,也让部门在检查评价时能够“手中有尺”“监督有度”。针对有政策“不愿改”的问题,形成了项目承担单位制度制定修订清单,要求单位将改革要求逐项细化为落实举措,确保在《实施意见》出台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报项目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切实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在制度源头就将改革要求“放到位、落到底”。

山东省财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把做好《实施意见》宣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研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引导广大一线科研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在宣传渠道拓展方面,将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在重点群体选取方面,将着力加强对科研、财务、审计等人员的专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在强化示范带动方面,将及时总结有关单位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以推广。

同时,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化解改革实施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确保政策快速惠及科研一线。一是强化全过程跟踪。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通过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密切跟踪、细致指导、靠上督促,及时回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问题诉求,防止改革出现“自由落体”和“消化不良”等情况。二是强化标本兼治。工作督导过程中,重点解决科研人员对政策不了解、不熟悉、不会用的问题,健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防止解决了老问题却又出现了新障碍。三是强化责任约束。对督导中发现的工作推进慢、落实成效差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抓政策落实成效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结果应用,全面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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