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2年,省科技厅共承办政协提案81件。其中,牵头办理提案11件,与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办理提案46件,配合主办单位办理提案24件。截至目前,除2件提案(9月15日交办)正在办理外,其他提案均已按时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提案45件,占比61%;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38件,占比39%;不存在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从办理结果看,提案中的合理性意见被不同程度的吸收和采纳到我省的科技工作中,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提案办理与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相结合,着力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一是建立完善“一套体系”。建立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调度、办公室抓督办、各业务处室单位抓办理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厅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把好政策关、程序关、时效关、文字关、格式关,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承办单位具体研究办理,切实把办理工作组织好、安排好、协调好。形成一套职责明确、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跟踪反馈的工作体系。二是修订出台“一个规定”。修订出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建立了提案登记、审阅交办、反馈督查、立卷归档等一整套办理工作程序,所有答复意见要经厅主要领导同志审核并签发后,交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后报送。强化从提案接收、分办、协商、督办、审核直至反馈、跟踪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三是建立健全“两个制度”。健全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提案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等情况在全厅范围内通报,督促各处室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并将提案办理情况列入机关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提案办理与提升工作状态相结合,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把作风转变体现到提案办理各个环节,重点做到“三个主动加强”:一是主动加强与委员沟通。坚持“先沟通后办理、不满意不答复”原则,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办公室对沟通情况严格把关,未与代表委员沟通的一律不予印发答复意见。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处室、单位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采取电话、远程视频、微信、QQ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与委员进行交流,准确了解委员所提问题的背景、目的和要求,在沟通中增进了解,在协商中形成共识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主动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每项提案明确一个牵头处室负总责,相关处室、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我厅牵头办理的提案,我们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办理意见。对于协助其他单位办理的提案,我们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答复工作,认真听取主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办理意见提交主办单位。三是主动加强与科技重点工作的结合。站在科技引领发展的高度,将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及建议和当前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难题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研究,将提案反映的情况当作一次了解实情、查找短板、落实提高的工作调研,将提案中好的建议化为解决科技难题的“智囊”,引导全厅干部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发挥好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坚持提案办理与提升科技发展成效相结合,着力促进提案向成果转化。我们始终把抓落实作为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根本,努力做好提案办理与科技创新工作结合的文章。比如,结合王学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使用的提案”(提案号:12050127)和张建等10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的提案”(提案号:12050764)中提出关于制定重点行业高层次人才规划、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的建议,我厅系统谋划全省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编制出台《山东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着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制定《高端创新资源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打造多主体共同参与、多渠道全面推进、多形式开展合作、机制体制更加灵活地开放协同创新体系。今年国家火炬计划人选申报人数达470人,是去年的2.2倍,入选44人,申报和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二。高标准组织新一期泰山人才工程遴选,共吸引930人申报或参赛,遴选233名泰山人才。
比如,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提案”(提案号:12050129)和陈晓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的提案”(提案号:12050358)中提出的建设高水平专业转化服务体系等相关建议,我厅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通则》地方标准,推进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实体化运营,不断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打造技术要素市场生态服务体系。修订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备案服务机构18家。组织开展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年度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征集及推介发布公布,发布重大成果100项。深入推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指导8家试点单位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试点单位共修订和新出台改革性制度文件51件,赋予长期使用权60项、所有权29项;截至9月底,全省共登记技术合同35450项,同比增长10.80%,成交额2356.41亿元,同比增长26.75%。
再如,刘克静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号:12050690)和省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注重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提案”(提案号:12050182),我们积极采纳提案中要提升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培育等相关建议,不断加大高能级孵化载体建设,6家孵化器和26家众创空间升级为国家级,国家级孵化器数量达到10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到245家,居全国前列。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出台《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加快完善科技型企业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队伍。2022年已安排资金超1.5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批)项目383家。为4800余家企业(载体)落实中小微企业升级高企补助资金近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受疫情影响带来的资金困难。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7.69%,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8.16%,较2021年全年提高1.40个百分点。截至9月底,全省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企业达到27051家,同比增长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