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能级孵化载体建设,根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条件;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四章相关条件;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机构登录“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 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 通过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见附件1、2、3),向所在市科技局提出认定或备案申请。各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推荐到省科技厅。
二、支持重点
1.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行业骨干企业等单位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
2.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配置集成相关创新要素,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支持建设孵化载体全链条孵化体系,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能级发展孵化载体。
4.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
三、时间安排
1.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网上受理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5日。
2.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实地核查、推荐上报等工作,并将推荐函和汇总表(见附件4)邮寄到科技大厦1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截止日期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262 51751158 51751155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邮箱: kjtgx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105室
邮编:250101
附件:
1.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山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书
4.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