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
二、年检程序
(一)申报审核
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并报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二)限期整改
对未通过材料审核的单位,省科技厅下发整改通知,列明整改内容和时限。整改单位整改完成后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查或复检。
(三)公布结果
根据材料审核、整改、审查复检等情况,省科技厅研究确定年检结果并公布。对年检合格的单位,将在相应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副本中加盖年检标识。未通过年检的单位,将不加盖年检标识。
三、报送材料
年检需报送以下材料:
1.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见附件);
2.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副本原件;
3.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单位)、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4.实验动物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度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信息统计表(仅提供xls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thanjun@shandong.cn)。
年检报送材料一式一份,除许可证副本原件和第5项材料外,其它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有多份许可证时,材料按许可证分别装订。
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保障实验动物质量、规范实验动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禁弄虚作假,请于1月26日前将年检相关材料寄送至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邮编:250000
联系人: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王可洲 郭中坤
电话:0531-82919712 15066151961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韩珺
电话:0531-51751105
附件:
1.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3.2021年度山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