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科技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1-04-20 12:36 文字大小:

鲁科字[2021]29号

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22—28日举办。为做好科技活动周工作,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认识,深刻领会科技活动周主题

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主题是“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要深刻领会主题精神,认真回顾党领导下的科技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紧扣主题,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密切配合,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设在济宁市,邀请有关省领导、省直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出席。各市各单位要围绕主题,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青少年科技创新、科技为民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活动,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将“氢进万家”作为本次科技活动周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及科技场馆、科普基地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

三、 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科技活动周氛围

各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有关事项

活动结束后,请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2021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照片、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引智处。

联系人:董兆选  王佳

联系电话:0531-66777278   66777153

电子邮箱:skjtyzc@shandong.cn

附件: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附件下载: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doc

文件下载:

鲁科字[2021]29号-关于做好2021年科技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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