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技局围绕创新主体需求着力实施三大工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安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1-03-19 09:13 文字大小:

在今年的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泰安市科技局提出要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和特点,实施三大工程,打好支持科技企业成长系列“组合拳”,建立覆盖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机制,实现创新主体量质齐升,为产业创新注入源头活水。

一、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以创新50强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基础,与北京创享智库合作实施“企业门诊”项目,支持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全面落实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支撑等政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报尽报、应升尽升”;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引导培育更多中小微企业加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力争年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400家、450家。

二、实施创新载体高端攀登工程,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主动衔接国家、省实验室体系,在新兴学科、新兴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推动重点产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全面发展,探索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鼓励驻泰高校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学科优势,与地方共建科技园区、实验基地等,支持高校院所、科研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发展,加大山东省智慧康养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组织实施协同创新项目8项以上,落地或转化产业化项目2项以上,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团队4个、高层次人才8名。

三、实施科技人才智汇泰安工程,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为补充的多元化评价机制。强化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提升科技人才服务水平,赋予创新人才更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快构建以信任为前提的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人才政策“金十条”,结合泰山创新谷建设,以更优环境集聚“高精尖缺”人才智力资源。鼓励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逐步建立起院士专家与设站企业协作的长效服务机制。布局建设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精心举办第四届“才入泰安·势如泰山”科技招才引智签约仪式、第五届“外国专家泰安行”等活动,打造我市招才引智特色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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