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助力打造法治山东“金字招牌”,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高位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强化党组领导。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厅党组2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厅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与科技创新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提升全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章、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围绕“强化党建政治引领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全年开展集体学习2次,系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规章,专题学习研讨《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用。
(三)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按照《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全省“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制定2020年度普法计划,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厅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宪法和科技方面法律法规等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严格依法办事 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宣传”“《国家安全法》学习”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厅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载体,广泛开展科技法治宣传活动,及时让全省科技工作者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意识、法治意识。
二、坚持科学规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科技创新立法。坚持科学立法,切实发挥好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地方立法计划推进工作,提报地方立法计划,系统梳理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对立法项目进行论证,推动《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等修订工作。深入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最新规定,研究提出《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建议,顺应国家科技奖励改革方向,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和要求,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出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把健全制度贯穿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全过程,落实到科技规划编制、政策出台、项目管理中。
(三)完善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健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实施后评价制度。制定并落实省科技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在科技计划指南制定、项目评审、计划立项、项目验收评估过程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和13个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一)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落实“进位赶超”创新行动计划,着力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加快推动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整合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了规模不低于120亿元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建立起了“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将资金集中投向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原始创新、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等四个重点创新领域。
(二)推动科技计划体系重构和过程管理流程再造。印发《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过程中,统筹推进科技攻关“揭榜制”和首席专家“组阁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规范》等,加快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布局合理、定位明确、支撑有力的省科技计划布局体系。印发《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
(一)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省属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赋予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优化行政服务。依托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执行规范和网上运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科技云平台建设,推行项目、平台全流程在线服务,提高科技服务效能。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权力运行方式、切实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我厅的监管事项进行细致梳理,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次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开展清理,坚持“该放即放,能减则减”原则,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向自贸区、上合示范区下放科技成果登记等3项行政权力,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
2021年,省科技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将相关法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强化法治建设领导保证。二是进一步夯实依法履职基础。积极推进科技立法进程,加快《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规章修订进程,强化科技领域依法行政,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积极助力科技创新发展。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至少2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养,为打造“法治山东”金字招牌作出贡献。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