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12-29 09:51 文字大小:

2021年,省科技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5件,其中,牵头办理22件,与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办理13件,配合主办单位办理40件。目前所有建议均已按时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件,占比49.3%,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比50.7%。从办理结果看,建议中的合理性意见大部分被不同程度的吸收和采纳到我省的科技工作中,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满意率100%。

(一)强化责任意识,在组织领导上突出“严”。省科技厅党组一直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作为完善科技政策措施、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解决科技问题难题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坚持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从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厅分管领导结合工作职责抓调度、落实,办公室交办、协调、答复,业务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体系。三是严格办理工作质量。要求各处室、单位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开展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职责明确、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对于综合度高、政策性强的建议,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审签;厅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直接参与办理,靠上抓好“难点、热点”问题的落实,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时间意识,在办理时效上突出“快”。针对今年建议较去年增加三分之一的实际,统筹谋划安排,加强督查督办,把好时间点,确保每项建议按时完成。一是科学分解任务。厅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办公室根据建议涉及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归类,制定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工表,明确办结时间。二是强化协调督办。我厅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年度督查事项,由厅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制定专人负责建议的接收、分办和督办工作。采取印发督办通知、电话催办等方式,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采取亮黄灯、亮红灯等提醒机制,督促承办处室按时形成答复意见。三是及时答复反馈。答复意见形成两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办理”栏目中公开答复,接受群众监督。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大建议系统上传答复文件和摘要内容,并寄送人大代表,确保建议早答复、代表早收到、信息早反馈。

(三)强化过程意识,在办理流程上突出“细”。一是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程序。落实《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明确收文、登记、分办、承办、协调、督办、审核、送签、答复、寄送、总结、归档等要求,进一步理顺了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坚持实行“三次沟通”:在接到交办件后多次与代表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在正式答复前又主动沟通,实行“满意再答复”;在正式答复后再次予以沟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三是制定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答复完毕后,我们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全年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再巩固、再总结、再提升。对答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重新梳理,纳入全厅重点工作,专门进行再督查、再调度,确保代表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答复“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建议,重点看是否制定了长效机制,是否仍在继续向前推行。

(四)强化质量意识,在办理成效上突出“实”。省科技厅始终把“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作为建议办理的根本目的,积极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纳入决策参考,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切实解决科技人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科技工作进位、赶超、创新发展。一是吸收采纳代表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如,王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号:20210290)、林春元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西部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建议号:20210331),联合财政、税务部门修订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1〕2号),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企业达到21754家,居全国第三位,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望新增5000家,总量有望突破20000家,将实现重大突破。二是借助建议拓展思路,创新性推动工作开展。如,针对皮台田代表提出的“关注功能性膜、铝等高性能材料领域”“关于支持中国“铝谷”科技创新综合体建设的建议”(提案号:20210024)等,我厅积极推进新材料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十四五”新材料科技创新规划》(稿),推动“十四五”时期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动布局新材料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等5家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魏桥国科(滨州)科学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备案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建设“山东省高端铝制造与应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创新平台,为我省高端铝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托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了含氟功能膜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先进有机硅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培育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森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一批膜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支撑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呼应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如,张国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创造乡村经济新增长点的建议”中涉及到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对此,我厅结合正在编制的《山东省“十四五”中医药科技创新规划》,主动与张国防代表对接沟通,将有关内容在《山东省“十四五”中医药科技创新规划》中予以吸收采纳。再如,贺振兴代表提出的“关于科技创新的几点建议”(提案号:2021083)中,建议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我厅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作为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指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据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扭转连续两年下滑局面,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681.9亿元,同比增长12.5%,居全国第5位,较上年提高1位;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0%,比2019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列全国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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