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12-29 09:49 文字大小:

2021年,省科技厅共承办政协提案83件。其中,牵头办理提案16件,与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办理提案45件,配合主办单位办理提案22件。目前所有提案均已按时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45件,占比5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比46%;不存在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从办理结果看,提案中的合理性意见大部分被不同程度的吸收和采纳到我省的科技工作中,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满意率100%。

(一)强化责任意识,夯实“三个保障”。一是夯实政治保障。自觉从推进民主的高度着手着眼,接到办理任务后,厅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决不能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等同于一般日常性工作,要从政治、大局的高度把握考量。厅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要求各办理处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政治站位不降低、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二是夯实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调度、办公室协调督办、业务处室具体办理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厅主要领导、厅分管领导、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四重把关审阅制度,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职责明确、审核严格、答复规范、落实有力,有力保障了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夯实制度保障。在严格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前提下,制定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实行挂号督办,定期对提案办理进度情况在全厅范围内通报,确保相关提案及时落实落地。并将提案办理情况列入机关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效果意识,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从委员所提建议和期盼中寻找工作目标,以强烈的目标意识引领各项工作开展。如,王济众委员提出的“大力推进山东氢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提案号:12040613),我厅立足山东能源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和世界能源科技前沿,积极争取科技部“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落户我省,开展洁净能源科技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氢进万家”工程启动以来,济南新建启用加氢母站一座,青岛新启动运营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和渣土车170辆,淄博建成东岳集团加氢站和氢能技术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潍坊各项示范全面展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对于委员指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全面整改。如,李克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应对种子安全问题的建议”(提案号:12040292),我们聚焦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技术需求,对标欧美、日韩等国际领先育种机构和一流品种,瞄准种质资源缺乏、关键核心育种技术落后和突破性优质品种不足等种业“卡脖子”问题,统筹考虑我省良种工程前期布局和种业优势特色,重点部署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新利用、生物育种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应用、突破性农业新品种(系)选育,今年拟投入不低于2亿元,实现全省主要良种在研项目全覆盖。三是坚持结果导向。以委员们所提的建议得到采纳和委员真正满意为导向,全力做好提案答复工作。如,民盟山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时期加大数字化建设,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号:12040441)涉及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我们积极吸收建议,将其纳入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中,组织实施了“关于山东智慧文旅云平台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重大工程项目,并在《济宁(曲阜)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具体措施举措。

(三)强化大局意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委员建议同科技创新“抓战略”相结合。充分采纳委员建议,加快融入国家战略,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民建山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加大对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提案号:12040613),积极探索建立沿黄9省(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部门9+1科技创新合作模式,成立黄河科创联盟,叠加落实黄河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为科技工作赋能。二是将委员建议同科技创新“抓改革”相结合。在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时充分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了刘玉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科研课题管理的建议”(提案号:12040190)中不将论文作为结题硬性指标等建议,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鲁科字〔2021〕46号),进一步破除我省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我厅持续攻坚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把破除“四唯”融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全过程,三评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三是将委员建议同科技创新“抓规划”相结合。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时,高度重视吸收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如,张义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提案号:12040099)和张铁柱委员提出的“关于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建议”(提案号:12040192)中涉及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我厅结合《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工作,将有关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环境优化的建议纳入规划。四是将委员建议同科技创新“抓服务”相结合。把委员建议办理与服务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起来,吸收姜龙委员“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提案号:12040114)、王兆连委员“关于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 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提案号:12040398)和“关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建议”(提案号:12040736)等,联合财政、税务部门修订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1〕2号),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企业达到21754家,居全国第三位,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望新增5000家,总量有望突破20000家,将实现重大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提案办理程序,形成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办理机制,把每一件提案都办理落实到位。二是坚持办理工作“举一反三”。对提案梳理分析,在解决委员所提问题的同时,将一些相关或类似问题一并考虑、一并解决,努力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使提案办理真正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三是继续加强跟踪办理。对答复委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提案进行定期回访,真正使问题落到实处;对答复委员“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B类提案,加强跟踪办理,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落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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