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山东省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按照基金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遴选。每个单位可提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1名。
2.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光盘),逾期恕不受理。光盘内容为提名书(pdf版和word版)。
3.根据限额要求,科技厅提名不超过3人。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提名人选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正式提名人选。正式提名人选(届时另行通知)最终提名材料(包括光盘和纸质版)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统一报送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66777212、66777227
电子邮箱:sdskjjlbgs@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16房间
附件:
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下载:
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pdf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