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总结评估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1-14 14:32 文字大小: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流程再造、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基本搭建了覆盖科技计划管理、创新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形成了起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支撑了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山东能源研究等为代表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蓬勃发展,培育了覆盖16市和全省重点产业领域的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体系。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技术“领跑”领域不断扩大,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保持全国领先,农业创新水平处于先进水平。2020年5月,山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地方”,被国务院办公厅予以督查激励。山东深化制度创新、“三评”改革两项改革经验得到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批示肯定并在全国科技系统推广,“三评”改革做法在2021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一、深化科技创新治理,努力营造最优创新生态

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着力优化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一是提升科技创新战略地位。成立省科技领导小组,连续两年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20年7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吹响了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冲锋号。组建山东省第一届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和13个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打造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思想库”“智囊团”。二是改进科研评价体系。持续深化“三评”改革,深入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在全国率先推行科技奖励重大改革,对效益显著、市场份额高、引领行业发展的标志性科技成果,直接授予全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对引进的世界顶尖名校、科研机构博士,直接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以更加开放创新的姿态推动科技工作。三是深入推进院所改革。认真落实《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24家省属院所实现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减少了政府部门对科研院所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为全国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印发《关于深化省属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支持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动研发机构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五权下放”,进一步激发院所科技创新活力。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科技供给支撑能力

一是优化科技计划管理。创新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方式,整合省直部门科技资金,每年设立不少于120亿元的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实现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探索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新型组织模式,加快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谁有“金刚钻”,就让谁揽“瓷器活”;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推行项目经费“包干制”,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益。

二是精准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全面落实山东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规划,系统梳理制约“十强”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精准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研发计划支持,进一步加快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及成果转化应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取得了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关键技术、第一个治疗阿尔茨海默症的海洋新药“971”等一批标志性技术创新成果。

三是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撑。省政府成立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超算升级项目成功落户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透明海洋”“蓝色药库”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顺利实施,建成拥有27艘科考船的深远海科考共享平台,国内首个以海洋为特色的冷冻电镜中心启动试运行,支撑推动试点国家实验室科研实力跻身世界海洋科研领域前五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学科类3个、企业类15个、共建类2个),列全国第7。成功获批全国首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潍柴氢能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即将获批。启动首批四家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构建金字塔形实验室体系。中科院电工研究所、理化技术研究所的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带动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多点开花之势。

三、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科技创新生力军。

适应新一轮科研组织范式变革需求,借鉴世界一流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验,支持引导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山东能源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蓬勃发展,架设起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桥梁和纽带。大力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启动实施创新创业共同体5年培育计划,5年内构建“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体系。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新型运行机制。目前,已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22家,年底将发展到30家,实现全省地域全覆盖、重点领域全覆盖。22家省级共同体建成各类公共创新服务平台37个,引进国内外院士7名,孵化科技型企业23家,实施产业化项目136项

四、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高地

一是加快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发挥济南、青岛和烟台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的三核引领作用,带动重点区域融合创新。在济南,重点支持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济南科创城等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顺利落地,发挥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集聚优势,加快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在青岛,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为支撑,省政府印发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推进方案,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加快推进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山东半岛海洋科技产业聚集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支持济南、青岛、烟台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枣庄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是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建成省级以上高新区20家,国家级高新区13家。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支持高新区探索推行“党工委(管委会)+”多种形式的灵活管理模式,引导高新区聚焦主责主业发展。

三是高水平推进农高区建设。发挥黄河三角洲独特区位优势,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与中科院共建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中心,与中国农科院等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五、构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培育科技强企方阵,助推产业转型发展

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工作细则》(鲁科字〔2020〕53号),为入库企业提供选派特派员、高企认定政策辅导、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等方面的精准服务。截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264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望超过1.4万家,圆满完成2020年初设定的新增2000家的目标。积极推荐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累计有9家企业登陆科创板。

二是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的摇篮。目前,全省已建立5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0家省级大学科技园。目前,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达到284家、548家,在孵企业数量超过2.5万家。

三是强化普惠政策落实。为全省20381户企业落实2019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计额达884亿元,同比增长60.4%。落实2020年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惠及企业1887家,补助资金18679万元。落实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31.76亿元。

六、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优化提升人才创新创业生态

一是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服务。先后出台加强科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集聚院士智力资源10条措施、外国人来鲁工作便利化服务10条措施等改革政策。连续两年举办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院士恳谈会,设立山东院士专家联合会。对引进的世界顶尖名校、科研机构博士,直接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以更加开放创新的姿态推动科技工作。

二是加强外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启动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引才工作站建设,在全国率先对持有外国人才签证人员免办工作许可。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等专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在人才引进和人才激励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改革,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和“二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持股”两项改革试点,从制度上解决人员积极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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