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0-06-05 14:23 文字大小:

鲁科办发〔2020〕21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引导全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提升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搭建企业与科技人才精准对接的平台

1.做好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作用,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利用平台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和科技人才信息,实现技术与需求、需求与人才的精准对接,加快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精准把握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需要,聚焦“十强”产业和重点攻坚任务,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领域、重点单位的调研与服务,摸清各行业各领域企业技术难题,挖掘凝练技术需求清单,突出引才精准性。

3.组织科技领军人才“一对一”对接帮扶企业。对近五年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由所在市、单位组织专家对接1-2家中小微企业,通过“一对一”联系、“一对多”帮扶等方式,发挥其在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合作发展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4.分析研判科技人才资源和发展态势。利用我省院士专家联合会、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等专业化力量开展科技发展和人才资源的战略性、前瞻性形势研判,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把准人才工作的方向与重点。完善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统计机制,利用分析科技人才大数据,绘制人才地图等方式,强化对全省科技人才发展态势、流动趋势等分析研判。

二、发挥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的作用

5.持续做好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组织好第六批科技副职选派,提高部属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中央企业人选比例,各市、县要加大科技副镇长的选派力度,推动科技人才与地方产业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激励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职的若干措施》,创新方式,以科技人才为纽带,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强化对挂职人才的激励保障。

6.继续向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实施《山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千人服务千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科办发〔2018〕23号),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发挥其在研发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生产力,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规模。

7.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支撑作用。按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性开展科技支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助力春季农业生产和脱贫攻坚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大科技特派员,通过“互联网+科技特派员”、山东12396线上课堂、农科微课堂、视频直播、在线答疑、远程诊断等方式,创新性开展科技服务。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四进”攻坚行动,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加强技术指导和成果项目推广。依托科技扶贫基地和农科驿站,搭建线上销售平台,构筑农产品供应和市民需求的桥梁。

三、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8.围绕主导产业广泛吸引人才。围绕“八大战略”、“十强产业”发挥国家高新区和科技型企业在资源共享、人才集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催化作用,利用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就业见习补贴等方式扩大就业,设立高层次人才岗位,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辐射带动区域内企业快速发展。

9.发放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或创业创客团队共享使用大型仪器设备,通过创新券的方式进行补助。疫情期间,采取在线方式进行创新券相关手续的办理,通过“科技赋能—山东科技政策云讲堂”系列线上公益培训活动,精准解读山东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解答科技人员服务中小微企业在政策落实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档”。

四、开通便利化渠道助力企业招才引智

10.为外国专家在鲁工作提供便利服务。积极调整政策措施,加大服务力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来华工作许可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用人单位可采取“先承诺后补交”方式,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申请办理工作许可。

11.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支持用人单位在海外就地使用人才,鼓励企业依托海外创新创业共同体、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引进国外专家为企业服务。利用云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招才引智,启动“云招才”,根据我省企业人才需求,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面向全球招才引智。举办好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12.做好“泰山系列”科技人才工程。利用“科技赋能创新发展—山东科技政策云讲堂”,对“泰山系列”人才工程政策举办线上直播培训,疫情期间采取“不见面”,网上解读相关政策,解答相关问题。“一事一议”引进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海外省外顶尖人才和团队。

五、助力人才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13.做好高层次人才技术经纪人工作。指导淄博市做好技术经纪人试点工作,9月份召开全省技术经纪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技术市场管理与技术经纪人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畅通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渠道,加速推进人才成果落地转化。

14.推动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期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实施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省科技厅引智处。

联系人:董兆选  联系电话:0531-66777278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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