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发布时间: 2020-06-12 16:43 文字大小:

鲁科字〔2020〕50号

各有关单位:

经核实,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第六款“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有关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度起取消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1837000677)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