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科研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根据国家、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部署,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为: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项目科研诚信管理的内容,确定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和科研诚信审核机制。
第二章,行为评价。针对参与项目的不同责任主体,分别明确守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评价标准。
第三章,失信记录。确定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的情形和记录信息内容,对失信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参与项目不同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状况,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明确对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措施异议处理的流程。
第五章,附则。确定省科学技术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科研诚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