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村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9-09-10 14:58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省科技厅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山东省黄河滩区生产发展科技帮扶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 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鲁科字〔2019〕8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四部分、十二条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压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出实招、抓落实、见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全省科技创新资源,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科技示范、科技方案。到2020年,持续巩固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科技服务全覆盖;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达到6000名以上;建成科技扶贫示范基地30个;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农科驿站200家以上。

第二部分:搭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第一到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开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措施,精准选派科技特派员,支持牵头实施科技计划,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积极组织科技专家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科技人才、农民科技培训等四条。

第三部分: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台服务体系(第五到七条)。主要内容包括: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园区结对帮扶一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强化农科驿站备案建设与绩效考评,提升山东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等三条。

第四部分: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支持保障体系(第八到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加快建立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强化督促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科技宣传引导等五条。

相关政策: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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