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19-04-04 15:04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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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任务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科技管理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6.92%,比上年提高1.9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600家左右,新增数量创历史新高,总数达到8900家左右,同比增长41.3%,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856.87亿元,同比增长58.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数量和质量再上新台阶,25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我省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数量达到12个,自然科学奖3项,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2018年,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把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作为实施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一是全面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和动态调整,依法依规取消了“非专利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批准”事项,下放了“封存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事项,修改了“发明专利请求优先审查初审”事项,实现了省科技厅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科学有序。经清理规范,我厅现有行政权力事项55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二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精神,扎实开展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下放工作的衔接落实,下发了《关于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承接工作的通知》,对承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各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了工作顺利实施。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改革要求,省科技厅经过全面梳理,提出拟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项目纳入县(市)可直报省级核准或审批事项,不断增强县(市)管理服务权限。四是扎实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对包括已经取消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具体责任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进行分解落实,确保我厅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办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10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31件,审批率和办结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履行法治机关建设职能,实现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一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组织开展了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工作,拟将修改《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和《山东省专利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二类项目,将修改《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三类项目,将制定《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三类项目,积极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努力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制保障。二是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备质量。为确保政务运行的规范有序,我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方案,进一步健全了合法性和限制竞争性审查工作机制,对发布的《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限制竞争性审查,并按要求报请省政府备案。三是为切实解决存在的法规政策调整滞后、行政执法不规范、清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厅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逐项清理,及时提出立、改、废建议,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宣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占总数的23%,并及时在科技厅网站进行了公布,确保了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完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一是修订了《中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制度》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在重大决策中文件出台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实施后评价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的必经程序,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深入扎实开展科技创新管理调查研究,凡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都要广泛征求高校院所、企业及科技人员的意见,深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经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竞争性审查制度,聘请2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征求法律专家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研究审议,确保在做出重大决策、明确重大事项之前,及时、全面、准确获取法律依据,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一网办理”的改革要求,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不断完善“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作为省科技厅网上“一站式”集中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科技决策、项目管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评价等关键环节,建立覆盖从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绩效考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

四、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

一是扎实推进了“一次办好”工作,省科技厅对照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从优化政务环境要求出发,进行全面逐项梳理研究,规范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按照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的要求,将我厅18项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次办好”目录,按照统一的格式标准,全部编制完成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布。二是组织开展了“减证便民”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工作,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全面排查了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逐项列出办理要件,梳理出证明材料要件,优化简化业务工作流程,将9个业务工作项目62个环节削减18个;对15个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无效内容进行压减,对11个项目进行合并归类并压减相关附加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以民为本的要求,着力排查可能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努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我厅“零”堵点目标,有效提升了我厅的政务服务效能。四是开展科研院所绩效评估。根据《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24家纳入法人治理的科研院所进行了绩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确定为A级单位10家,报经省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通过,有力促进了科研院所的规范管理,有效激发了科研院所得创新活力。

五、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常态化,不断提升科技人员法治意识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厅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开展媒体宪法宣传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答题活动,组织全厅干部职工都利用手机客户端“良法APP”进行在线宪法法律知识学习,踊跃参加答题。同时,利用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在科技厅网站、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登载,依托科技厅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进行普法内容宣传,在科技厅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屏和法制展板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印制《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单行本4000册,编辑印制了《科技创新政策普及读本》2000册,以问答的形式汇集相关科技创新政策254条,向全省各地科技系统、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放。编辑制作了《科技创新政策普及动漫》,从科技计划管理、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企业技术创新五个方面梳理最新的重点政策措施,以情景案例解读的形式宣传解读科技创新政策,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营造了浓厚氛围。

特此报告。

山东省科技厅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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