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2015年5月,山东省科技厅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的通知》,提出“决定启动2015年省科技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由各地市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经各地市科技局遴选后推荐上报至山东省科技厅进行专家立项评审,最终择优扶持85个项目。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的方式,由省科技厅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各项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立项。本项目涉及16个地市,1个省财政直管县,共85家项目执行单位,分别按照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三个层次确定资助额度,预算总资金21500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详见图表1)
图表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
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详见图表2)
图表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扶持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自主创新,逐步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高校和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官、学、产、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培育出山东特色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通过该项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新型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二)年度绩效目标
各项目执行单位在任务书中详细制定了各项目的技术指标和社会目标以及平台建设84项、知识产权产出2249项、项目带动人才引进培养1675人、实施新增就业6142人、实施期内累计销售收入904934.00万元、利税247995.41万元的具体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
评价对象为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2015年新兴产业资金)21500万元使用绩效;剔除5个涉密项目后,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涉及15个地市、8个省直单位、1个省财政直管县共80家项目执行单位,涉及专项资金总额21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由于专项资金性质属于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类资金,较之于效益指标,更侧重于项目产出,鉴于长期效益目前也难以衡量,在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将效果指标的10分调至产出指标中,并根据项目的侧重点分别对产出指标中主要工作完成率赋15分、质量达标率赋10分、完成及时率赋3分、成本节约率赋2分。
(三)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组织实施步骤包含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及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评价组通过前期准备阶段,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包含资料清单在内的绩效评价通知书,根据各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非现场评价,并确定非现场评价结论。非现场评价后,评价组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现场评价抽样范围,在抽取的地市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现场评价,通过选取项目的现场得分,确定现场评价的各地市的整体现场评价结论。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项目分地市评价结果和最终绩效评价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抽取地市的现场评价情况和非现场评价结果进行交叉比对及分析差异情况,经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80.38分,等级为良。
1、各地市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如图表3)
图表3:各地市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表
2、项目各产业综合评价(见表4)
表4:项目各产业综合评价
(二)绩效分析
1、投入得分18.55分(满分20分)
(1)项目立项得分11.02分(满分12分)
评价组通过核实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立项文件、绩效目标、决策过程基本合规合理,但评价发现,除山东天岳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外,其他项目执行单位均存在制定的效益或产出指标过高,致使企业自身业绩水平难以达到的情况。
(2)资金落实得分7.53分(总分8分)
通过评价组对相关资金落实资料进行核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有项目执行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均已到位,财政专项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均为100%,但自筹资金到位率为71.45%,有23个项目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甚至存在未投入的情况。
2、过程得分24.28分(总分30分)
(1)业务管理得分11.87分(总分15分)
评价组通过对相关规定的核查以及与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到,省科技厅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平台,各项目执行单位均健全了业务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整体目标基本相符。各项目执行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但同时发现,62个项目在项目执行上均存在纰漏,如未执行预算调整申请、无验收程序或未递交科技报告及无质量控制相关资料等。
(2)财务管理得分12.41分(总分15分)
①经评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已于2012年11月印发了《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2]94号),各项目执行单位依据下发文件制定了较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但是评价发现,25个项目存在未专项核算的情况。
②评价组通过核对项目财务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新增投入资金146,845.6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8,868.42万元,项目自筹资金投入127,977.25万元,基本符合规定。经评价组对各项目执行单位的任务书进行统计,项目立项前投资合计106,441.54万元,但通过核对财务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立项前投资合计44,799.30万元,评价发现,有13个项目存在实际立项前投资差异率达到30%的情况,其中6个项目差异率达100%。
③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投入21000万元,实际投入20900万元,除菏泽市巨野县财政局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资金使用用途,将山东易高巨铭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LNG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终止后收回的项目资金指标资金下达至其他单位。外,其他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另外,临沂市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项目产品市场推广失败,已申请项目终止,截至评价日,临沂市财政尚未收回财政资金。
3、产出得分20.76分(总分30分)
(1)主要工作完成率得分8.96分(总分15分)
①通过评价组对各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进度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80家项目执行单位中18家已验收、33家已完成待验收、27家未完成、2家已提出项目终止申请,项目主要研发工作完成率为74.87%。
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平台建设完成率为68.27%;知识产权产出完成率为98.07%;项目带动人才引进培养完成率仅为52.60%;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完成率为33.72%。各指标完成率算术平均后产出指标完成率为63.16%,评价组对项目主要研发工作完成率、产出指标完成率、主要技术指标完成率的算术平均后得出项目实际完成率为71.61%。
(2)质量达标率得分7.68分(总分10分)
评价发现,29个项目全部完成技术指标,23个项目存在未提供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资料或是证明资料与任务书中规定的技术指标无法对应的情况,27个项目存在技术指标未完成的情况。通过评价组及专家对项目执行单位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并对非现场评价的项目执行单位调整46.67%的差异系数后加权平均得出项目质量达标率为76.80%。
(3)完成及时率得分2.54分(总分3分)
各项目执行单位在任务书中设置了2015-2017年项目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评价组对照项目执行单位实际实施资料以及现场核查情况18家已完成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进度与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一致,16家已完成待验收的项目执行单位未在年度计划与目标中设置关于项目验收的计划和目标,故与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一致;19家已完成待验收的项目执行单位未完成2017年度下半年计划中的验收部分,27家项目执行单位未完成项目,综上所述,项目完成及时率为84.67%。
(4)成本节约率得分1.58分(总分2分)
评价组通过核查各项目执行单位递交的财务监督机制资料,各项目实际成本基本与工作内容一致,项目单位基本能够有效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产出成本,评价组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加权平均后项目成本节约率为79.00%。
4、效果得分16.79分(总分20分)
(1)经济效益得分1.82分(总分3分)
评价组对各执行单位经济效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63家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产生了经济效益,其中34个项目完成了经济效益指标,45个项目未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其中17个项目经济指标完成率为0,项目经济指标完成率为76.27%。
(2)社会效益得分3.44分(总分5分)
①评价组通过对比项目任务书和人员资料对项目人才培养及新增就业人数进行核查,最终统计项目人才培养及新增就业率仅为35.34%。
②行业专家通过对比各项目任务书和实际创新技术研发过程、知识产权的产出资料,对项目在创新技术的研发,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提升社会创新机会,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全社会的效率方面给予较高评价。
③行业专家通过核查任务书中的社会目标和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认为社会目标完成情况应建立在产出指标完成的基础上,故本指标与产出指标存在关联关系,最终社会目标完成情况得分0.54分。
(3)生态效益得分1.94分(总分2分)
通过对比各项目任务书和其他各项资料,行业专家对项目提高能源利用率、节能环保方面给予较高评价,并认为在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中,生态效益尤其明显。
(4)可持续性影响得分1.94分(总分2分)
经行业专家评价,各项目执行单位通过项目创新技术研发的实施,一方面使企业类型的单位提高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从而提升本省品牌建设,一方面使高校类型的单位有效的与企业进行结合,将先进技术充分得到实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成果转化。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7.65分(总分8分)
评价组主要以未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已申请未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以及已申请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为调查对象,评价组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与访问调查法进行满意度调查。本次评价共收回15地市共527份有效满意度调查问卷,其中纸质问卷79份,二维码问卷448份。经统计调查对象对政策宣传的满意度为72.33%;对项目申请流程的满意度为88.81%;对资金管理情况的满意度为95.67%;对专项资金效益满意度为89.90%,综合各项调查结果,社会满意度整体平均为86.68%。
(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1、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作用
项目共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1000万元支持,累计项目新增投资达146845.67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带动作用。
2、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评价组对各项目的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项目共带动平台建设61项;专利申请569项,授权460项;软件著作权申请149项,授权145项;新品种申请10项,授权10项;新药证书申请4项,授权2项,国内刊物190篇,国外刊物184篇;编撰专著数6项,主持和参与制定技术标准112项;获奖98项;撰写科技报告188篇;引进人才464人,通过项目培养人才417人,新增就业2071人。
3、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期内销售收入、利税及项目产出和效益目标完成情况,专家评价项目在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方面都有明显效益。
五、存在问题
(一)立项方面
一是绩效指标制定过高。评价发现,项目存在设置经济指标及社会指标过高的情况。二是未进行立项前答辩环节。根据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包括招标评标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专家评审主要包括书面评审、公开答辩、现场考察三个环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具体扶持项目。”评价发现,项目主管部门在立项前并未根据实施方案中的规定进行公开答辩环节。
(二)过程方面
一是自筹资金到位率不足。项目应落实自筹资金179115.89万元,实际到位127977.25万元,自筹资金到位率为71.45%。二是任务书中立项前投入与实际不符。评价发现项目存在任务书中立项前投入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三是项目实施进度较为滞后。截至评价日共有61个项目未进行验收,其中27个项目尚未完成,实施进度滞后。
(三)产出方面。
产出指标未完成。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产出指标完成率仅为63.17%,项目产出指标未完成,根据评价组对各项目执行单位的任务书与递交的产出证明材料进行核对,项目在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带动人才引进培养、通过项目实施新增就业方面均存在未完成分项指标的情况。
(四)效益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存在经济效益未达标情况。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评价组对社会满意度调查发现,部分被调查对象对政策宣传的满意度较低,仅为72.33%,通过对调查问卷分析,在“了解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支持政策”方面满意度为77.61%,186个调查对象对政策不了解;在“未参与山东省2015年新兴产业资金科技重大专项原因”调查中,114个被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项目,满意度仅为67.05%。
六、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业务主管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各职能部门完善项目组织实施程序。简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 做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及项目各关键节点的统筹管理工作。并针对各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任务清单,理清工作职责,防止推诿。
二是各级地方主管部门不仅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更要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做好服务工作在项目执行单位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并及时解决项目执行单位的合理诉求。
三是项目执行单位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协调能力,通过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将各部门职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规范划分,各项目组应会同财务部门做好项目预算及财务相关工作,会同人资部门做好项目人员配置、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会同合作单位做好项目主要研发工作等。
四是建议各项目执行单位严格按照任务书实施,在充分利用合作单位的实验验证结果上,合理安排技术指标、知识产权产出、社会效益等任务目标的完成进度,及时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项目实施指南,按照系统中各阶段项目通知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递交相关资料;同时建议项目执行单位认真学习专项资金核算办法,规范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同时保证自筹资金的合理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是建议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相关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培训,引导项目执行单位做好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同时建议各地市科技局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各项目执行单位专项资金合规使用、规范管理,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