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19-02-15 10:06 文字大小: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16年4月,国务院批复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六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加快示范区建设,2016年9月,省政府设立了发展资金,综合运用省级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投入,安排示范区建设发展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服务业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集中支持示范区创新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市科技局、财政局作为发展资金的责任主体,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区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为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各地市共承担项目93个,项目实施单位95个,中关键技术研发项目65个,创新平台建设项目16个,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个。

2017年度,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基地建设资金(山东半岛国际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教[2017]7号),下达2017年度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发展建设资金指标15,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11月山东省财政厅、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中规定了发展的支持范围与方式、分配方法、预算编报及执行、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等内容;各高新区根据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发展资金管理细则和项目遴选程序,经过各项程序最终决定了具体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以及省级发展资金的分配方式等内容。

二、 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1、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示范区成为全国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成为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的主导力量。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适应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新机制不断完善。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左右。围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和医药、信息通信、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带动全省区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2、产业优势更加明显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高,海洋产业具有全球影响力,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发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5%左右。培育形成10个左右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比重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

3、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更加优化

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创新文化氛围,实现创新要素区域间整合流动,以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为主的创新创业活动更加频繁。示范区内科技服务业实现集群化发展,国家级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50家左右,引进一批国内知名风险投资与评估机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示范区内科技企业数量实现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十二五”末翻一番。

4、开放协同体系更加完善

与国内外科技、教育、经济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区域联动发展新机制基本形成,对全省及周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引进一批国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布局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多渠道全面推进、多形式开展合作、政策环境明显改善、机制体制更加灵活的科技合作新格局。

三、 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2017年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检视政策实施效果、总结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供对策建议。

评价范围包括六个地级市(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93个建设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中注协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会协[2015]2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1〕67号);

5、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4〕4号);

6、《关于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意见》(鲁财办发〔2013〕3号);

7、《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鲁财建〔2013〕25号);

8、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9、《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30号);

10、《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60号);

11、《省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督导工作方案》(鲁科字[2017]156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部分,即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涵盖项目从立项到实施、管理,至项目产出和取得效益的全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47个四级指标以及72个五级指标,其中一至四级为共性指标,五级指标为个性指标,根据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种不同的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个性指标。具体体系及标准略。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1、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案卷研究、专家咨询、实地核查以及问卷调查四种方法。对6个地市的财政局以及科学技术局全部进行现场评价,对各地市所承担的93个项目采取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2、实施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九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

第二步,收集相关资料,为编制评价方案奠定基础。

第三步,完善实施方案。

第四步,组织实施,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第五步,现场评价,评价工作小组到市科技局、财政局进行现场评价,对被评项目进行自评结果的总量及结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

第六步,实地核查,在自评审核及书面评审的基础上,对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核实,甄别典型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第七步,综合分析。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第八步,撰写完善评价报告。

第九步,归集档案。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1、评价综合得分及等次

总体看,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在立项、资金落实、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比较合理。经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结合各地市财政局、科技局的得分,2017年度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0.01分,绩效级别“优”。

2、项目得分情况表

(1)项目得分情况表

经过实施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项目整体评价得分90.01分,项目得分情况表如下: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四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投入(20分)

项目立项(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项目立项条件的相符性(1分)

1.00

项目立项文件合理性(1分)

1.00

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2分)

2.00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1分)

1.00

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职责的相关性(1分)

1.00

绩效目标的必须性(1分)

1.00

绩效目标的业绩水平相符性(1分)

0.50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绩效目标细化程度(2分)

2.00

绩效目标量化程度(1分)

-

绩效目标与任务计划的相符性(1分)

0.50

资金落实(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2分)

2.00

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2分)

2.00

到位及时率(4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及时率(2分)

2.00

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2分)

2.00

过程(30分)

业务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2分)

2.00

业务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完整性(2分)

2.00

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

项目执行的规范性(2分)

1.51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的完备性(1分)

0.87

项目档案资料齐全性(1分)

1.00

项目档案管理情况(1分)

0.94

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1分)

1.00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项目质量或标准的健全性(1分)

0.59

项目实施的控制情况(2分)

1.52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2分)

1.37

财务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1分)

0.47

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相符性(1分)

1.00

资金管理办法的可行性(1分)

0.94

资金使用合规性(9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4.00

资金拨付的合规性(1分)

1.00

资金会计科目使用的合规性(1分)

0.37

项目支出与预算的符合性(1分)

0.64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符性(2分)

1.02

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

财务监控机制的健全性(1分)

1.00

财务监控执行的有效性(1分)

0.76

财务监控的规范性(1分)

0.76

产出(20分)

项目产出(20分)

实际完成率(5分)

实际完成率(5分)

3.86

质量达标率(5分)

质量达标率(5分)

5.00

完成及时率(6分)

项目执行及时率(3分)

2.38

项目整体进度实施的合理性(3分)

2.38

成本节约率(4分)

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的匹配程度(2分)

1.85

产出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2分)

2.00

效果(30分)

项目效益(30分)

单个项目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00

社会效益(5分)

5.00

可持续影响(5分)

5.00

申报单位满意度(5分)

4.78

整体项目综合效益(10分)

经济效益(5分)

5.00

社会效益(5分)

5.00

合计




90.01

(二)绩效分析

1、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1)投入方面。分值20分,得分18分。从项目立项情况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立项文件形式、内容合理。项目未出现越级申报、延时申报的情况。从资金落实情况看,省级资金拨付到位率100%。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绩效目标预期产出缺少合理的依据。

(2)过程方面。分值30分,得分24.77分。从业务管理方面看,各项目实施单位均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中对项目实施的质量及标准基本健全,制度执行基本规范,较为有效,经营管理也比较规范有序。但也存在部分项目制度执行不到位、缺少相应的监管的情况。部分地市在资金的分配上过于分散,没有将资金围绕着示范区发展方向。从财务管理方面看,项目主管部门严格遵守资金拨付的制度规定,拨付程序完备,支付依据齐全。各地市高新区基本均制定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但财务的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3)产出方面。分值20分,得分17.46分。截至评价日,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能够按照进度实施,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从成本节约率看,项目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的匹配程度较高,成本节约率较好。

(4)效果方面。分值30分,得分29.78分。由于2017年度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期至2019年12月,2017年度仅为项目实施的初期,且项目多为研发类项目,该类项目在建设期及研发期几乎不会产生效益,故本次绩效评价对效果除申报单位满意度按现场调查情况得分外,其他方面暂不扣分。

2、项目取得的成效

2017年,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呈现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动能转换动力充足、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提高,产业升级不断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 存在问题

1、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1)六个地市未制定各自的绩效目标。

(2)部分地市项目遴选程序不够规范,未邀请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或虽邀请专家参与了项目评审,但专家未出具相应的评审意见或建议。

(3)部分地市在分配各项目资金时所依据的资金分配方法不够完善,有的未将具体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纳入分配依据,有的地市资金分配项目数量较多,项目类型较为分散,不利于资金的有效利用。

(4)各市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制定质量标准不健全的情况,在与项目单位签订任务书时未将各项质量标准以及产出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5)部分地市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业务以及财务的监管有待加强。

2、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单位的预算编制不合理,缺乏测算依据以及计算方法,导致部分项目单位的实际支出内容与预算内容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差异。

(2)部分项目单位未将项目的各项支出在财务账面中单独核算,项目支出在多个费用科目中列支(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3)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将项目预期所带来的效益制定的偏高,偏离实际情况。

六、意见建议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清晰具体。细化绩效目标是项目有效严格执行的基础,只有制定了量化的绩效指标,才使绩效目标落到实处,为项目高质量的完成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各地市主管部门应根据确定的总绩效目标制定分目标。

(二)主管部门管理方面

1、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组织项目遴选,并聘请专家参与项目遴选,审核项目申报内容的合规性、效益性等。

2、各地市应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完善资金分配方法,解决项目分散问题,集中投入一些影响大的、带动性强的一些关键性项目,在资金分配时应保持与资金管理办法相一致,以确保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3、建议各地市应根据资金的类别制定细化量化的项目质量标准,明确产出内容以便于日后的监管与考核。

4、各地市应将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依据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调整下一步工作方案,以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5、各地市应建立诚信制度,并在管理制度中增加处罚条款,对于不按规定执行并监管无效的项目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3年/5年之内不能申请政府专项资金等。

(三)预算管理方面

由于半岛国家自创区承担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且项目多为科研类项目,由于科研项目的特点项目单位很难精确的制定年度预算,故建议各地市主管部门应对项目总预算的编制予以严格要求,并对各项目总预算的测算依据以及计算方法进行审核。同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定期进行预算调整,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监管,仅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单独核算等方面进行监督,不再对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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