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青岛、烟台市科技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科技部《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19〕398号)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为做好山东省自贸区(简称自贸区)范围内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事前咨询服务。主动与自贸区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做好实验动物许可的宣传服务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公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时限等内容;对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关于实验动物设施图纸、动物房建设布局、生产或实验需求等方面的专家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2.压减申请材料数量。在实验动物许可申报材料中,进一步减少提交材料,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环境设施检测报告、动物质量检测报告、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实验动物规章制度及SOP目录、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清单及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数量压缩至6项;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环境设施检测报告、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实验动物规章制度及SOP目录、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清单及质量检测人员名单,数量压缩至5项。
3.缩短申请办理时限。将现有审批承诺20个工作日的时限压缩至1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对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的,如申请单位承诺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不再进行现场验收,材料齐全后可直接办理许可证。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初次申请的,在现场验收环节同时对已取消证明材料所涉及事项组织评估,进行合规性审查。规范开展实验动物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探索联合执法模式,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一起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
6.各级科技部门要配合政务服务大厅做好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让相关企事业单位准确感知改革的力度和温度,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