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主管部门报送管理员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19 15:00 文字大小: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我省构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深入推进科技管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对科技云平台现有用户体系进行了重构,并接入省统一用户及身份认证平台。为加强业务管理,厘清边界,明晰权限,责任到人,现请各主管部门报送一名管理员,全面负责云平台管理。

一、主管部门设置采取“预设+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近三年主管部门参与科技业务的情况和所管理单位的数量,调整了部分主管部门资格,初步预设主管部门(附件1)。如不愿意作为主管部门,请明确提出。其他部门、单位如有意向作为主管部门,须向科技厅提出正式申请。企业事业等单位除了有明确的行政或行业隶属关系,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主管部门不再事前与企业事业等单位建立绑定关系,不再对企业事业等单位注册资格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遵循业务管理“一事一议”确定相互之间的隶属关系。原用户体系中建立的隶属关系自然解绑,但已发生的科技业务隶属关系不变。取消主管部门设置二级主管部门的功能。除了县(市、区)科技局作为市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外,取消其他的二级主管部门用户。

三、主管部门管理员具有云平台最高管理权限,是本部门在云平台上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执行账号管理和业务办理,负责审核、推荐和管理等。管理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加强对云平台访问和权限分配的管理,切实防范和降低非法的或不适当的访问和操作所带来的风险,保障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和操作合法。

四、云平台管理员应是主管部门正式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委托他人管理的,应明确说明。管理员信息将详实录入到云平台中,办公电话将在云平台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管理员如发生调整应及时在用户中心进行更新,并重新报送人员信息。主管部门因机构和职能调整发生撤销、合并等,应及时告之。

五、请于12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主管部门信息表》(PDF、JPEG等格式)(附件2)发送至:kjtcloud@shandong.cn。各县(市、区)科技局联系人信息由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报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访问地址:http://cloud.sdstc.gov.cn

信息中心:(0531)66777162  66777127

技术支持:(0531)66777094     QQ:460351977

附件:

1、预设主管部门名单

2、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主管部门信息表

3、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县(市、区)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下载:

1.预设主管部门名单.doc

2.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主管部门信息表.doc

3.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县(市、区)管理员信息表.doc

山东省科技厅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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