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党组字〔2019〕54号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2019年,省科技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任务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效能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思想行动自觉
今年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现代科技治理能力。一是厅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系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规章,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工作计划与创新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全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为进一步增强全厅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按照《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全省“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活动,厅主要领导为全体机关干部做国家安全观主题讲座,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全厅上下学习法治理论、深化法治实践的法治自觉。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向全体干部发放《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读本,印发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组织开展了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意识、法治意识。
二、以科技管理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现代化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为动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构建系统完备、层次分明、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治理制度体系,科技管理效能有效提升。一是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9〕13号)、《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1号)、《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19〕15号)等纲领性改革文件,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等方面实施改革,进一步厘清科技部门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二是实施管理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出台了《省科技计划设置实施改革初步方案》(鲁科办发〔2019〕51号)、《省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实施方案》(鲁科办发〔2019〕13号)、《省科技计划评审管理规范》(鲁科办发〔2019〕41号),构建了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布局合理、定位明确、支撑有力的省科技计划布局体系,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协同配合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三是全面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全面开展《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立法调研,系统梳理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完成了《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初稿;制定出台《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2件,构建起较为完备的行政行为规范体系,为我厅依法行政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我省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三、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积极下放管理权限。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省市同权”改革要求,我厅对照济青烟三市和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用权需求,提出向3市下放“科研用品进口免税资格审查”“ 科技成果登记”等2项省级权力,向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下放“科研用品进口免税资格审查”“ 科技成果登记”“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等 5项省级权力,提前完成压减50%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任务。二是切实落实扩权强县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要求,将“创新券管理使用”“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 企业研发补助管理”等3项工作纳入扩权强县落实举措,印发了《关于扶持省财政直管县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清单和直报直管工作流程的通知》,分别修订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扩权强县改革切实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行政监管职能。分别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98家(批次)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开展许可执行情况年检,其中,85家单位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确认合格,13家单位实验动物许可单位未参加年检,予以注销,并对部分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开展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实施设施与动物质量开展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结果均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四是不断完善科技云平台服务能力。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流程再造,打造科技管理的“智慧+”和全链条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编制完成《云平台业务应用建设规范》等16个规范文本和7大类400余项科技数据标准,进一步简化科技项目申报环节。今年以来,服务平台入库专家数量达34569人,新增注册单位、个人用户数量15868个,项目申报总数25339个,切实提升了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四、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不断夯实现代科技法治治理基础
一是系统科学制定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实施了全省科技系统权责清单规范和完善工作,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关于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组建了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和“三级四同”要求,经全面系统梳理研究,完成了科技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规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6项、其他权力事项25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项。二是不断优化行政服务。依托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执行规范和网上运行。科学编制“一次办好”执行清单,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中依申请的20项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规范,进一步减材料、压环节、优流程、缩时限,确保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全覆盖。同时,按照处罚事项上网运行要求,系统梳理运行流程、裁量基准等执法信息,对行政行为要素进行逐条完善,推动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范。三是建立法规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按照“谁执行、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由我厅负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科技创新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研究梳理相关文件76件,提出拟修改《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法规及政策文件5件,拟废止《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7件,确保了文件落实的有效性、合法性、时效性。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和要求,对今年12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认真全面审核,并按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规定进行管理,报省司法厅审查,并全部顺利通过备案。
五、系统优化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科技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程序,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建立高水平决策机制。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领导小组,审议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以及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有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由30人组成的山东省第一届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和228人组成的13个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其中院士49人,省外专家68人,企业专家35人,推动了我省科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专业化。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在重要文件制定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征求科研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充分发挥聘用的常年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从源头上保障科技管理服务的合法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科技厅网站及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政务公开作用,及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开辟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专栏,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发布,对重大政策采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今年在政务门户网站发布重要通知通告政策文件解读信息1893条,发布工作动态3542条,回复网友在线咨询508件,及时回应了社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切。
特此报告。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