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 2017-09-07 10:40 文字大小:

为加强管理处对突发危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危急事件,将危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办法》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 管理处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安管队队长、工程主管、综合主管

职责:负责指挥危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

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工程部全体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综合部和安管队全体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管理处经理发布:Ⅳ级电梯困人及电梯故障危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或非正常上班值班员5分钟。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突发危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管理处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员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公司主管领导和事业部经理通报,并向电梯维修保养分包单位报警,同时,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应急处置原则:

2.1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2.2 全力控制局面。

2.3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3、电梯困人基本应急响应

3.1当接到有人被困电梯或通过监控系统观察到有人困梯或因突然停电引起电梯困人时,应立刻察看轿厢的闭路电视或录像,确定困人的电梯编号、梯内情况及所停位置;若不能通过闭路电视确定困人电梯编号及所停位置时,应派人到楼层现场查找轿厢所停位置。

3.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与被困者保持联络,尽量安抚。

3.3当管理处在场人员无电梯操作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分包单位迅速赶到现场救人。

3.4当管理处在场人员有电梯操作证的,按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3.4.1轿顶操作放人程序

3.4.1.1确认故障电梯号及该电梯所停层数(如N层),并通知乘客“救援在进行中”。

3.4.1.2到停层的上一层(N+1层),用专用钥匙打开该电梯的厅门。

3.4.1.3进入轿厢顶,将“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注意:“检修开关”未转到“检修”位置时不得关厅门,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3.4.1.4关上厅门,按“上行”或“下行”按钮,将电梯轿厢在最近楼层平层。

3.4.1.5将“门机开关”打开,用手盘动门机将门推开放人。

3.4.1.6放人完毕,将“检修开关”转回正常位置。注意:此时要保持厅门为打开状态。

3.4.1.7将“门机开关”复位,关好厅门。

3.4.2机房操作手动放人程序

3.4.2.1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将其完全关闭。

3.4.2.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

3.4.2.3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总开关。

3.4.2.4插入松抱闸手柄,并小心将抱闸撬开。

3.4.2.5根据负载情况盘动飞轮,使电梯降(或升)至最近一层门口为止(由钢丝绳上油漆标志确定)。

3.4.2.6打开厅门及轿厢门放出乘客。

3.4.2.7用手把门关好。

3.4.2.8确认所有楼层电梯门锁好。

3.4.2.9维持电梯电源切断状态。

3.4.2.10放人完毕后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故障电梯作进一步检查。

4、当被困者被救出后,须向受困人员赔礼道歉和询问是否有任何不适、是否需要帮助和是否受伤等。若有人受伤,视伤情采取相应措施,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5、如属电梯故障应立即停止该电梯的使用。若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管理处应及时在相关大厦信息牌上和各楼层电梯厅门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业主(客户)进行告示,做好业主(客户)的解释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安排和引导业主(客户)使用电梯。

6、对停止运行的故障电梯或在电梯维修时,管理处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

四、 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危急事件由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危急事件时,管理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和安全管理部报告,若自身力量无法控制处理的,应请求事业部或公司启动公司级的应急预案协助支援。

五、当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六、 后期处置:

1、  事后管理处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业主(客户)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业主(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 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管理处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3、  管理处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  管理处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危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业主(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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